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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回复!
【问题】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回答】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
2023-02-17 10:03:46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重点及三大变化
更多推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发票开具注意这些事项速看!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何享受?
2023-02-17 10:03:19
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字发票确认单的开具及确认
冲红其实就是咱们在日常经营中,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我们先谈谈红字发票确认单的开具及确认操作。▶ 第一种情况:开票方自行开具红字发票确认单,无需受票方确认。前置条件: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等。第
2023-02-17 10:02:12
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后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怎么办?
【问题】纳税人在5月1日提交了加计抵减声明,进行了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当期有进项税额但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纳税人是否需要更正申报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者在5月所属期补计提?【回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
2023-02-16 17:26:46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问题】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
2023-02-16 15:46:54
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题】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
2023-02-16 15:46:27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预约!
更多推荐: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3-02-16 17:27:43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如何确定销售额?【回答】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
2023-02-16 13:43:55
纳税申报如何更正、作废?
增值税更正申报流程增值税的更正申报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或etax两种渠道进行操作哦~一、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选择需更正的报表记录,点击【更正】即可。2、更正完成后
2023-02-16 13:44:23
加计抵减如何线上办理?具体操作看这里!
一、新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23-02-16 1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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